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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CDR和中概股回归 谁对A股影响大?

2018-06-08 10:12 淘股票http://gupiao.southmoney.com/ 举报

  6月6日晚,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等9份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式拥抱新经济。

  《办法》经过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和精心酝酿之后终于得以面世,它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再下一城,也标志着A股正式开门迎接新经济独角兽们。大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证监会申报IPO或发行CDR的材料了,中国A股市场也将迎来新一波CDR的高潮。

  那么,问题来了,境外企业通过CDR可以直接进入中国资本市场,通过IPO中概股也可直接回归A股市场,两者孰优孰劣?谁对A股市场产生的影响最大?这些问题都是广大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对CDR的概念和内涵有一个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才行。

  所谓CDR,简单地可理解为国内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一种上市方式,这些存托人是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或证监会批准的、具有优良资质和雄厚实力的金融机构,比如中登公司及其子公司、经批准的商业银行和券商等。

  而中概股回归也就是曾经在国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在中国A股通过IPO上市。

  由此可看出,无论中概股还是CDR,其实都是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之后再进入中国A股市场上市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监管当局为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直接进入境内资本市场提供的一条便捷通道或“绿色通道”。都是迎接巨头们回归之举,当然也为其他“四新”经济独角兽们上市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提供极大的便利。

  当然,两者不同之处是CDR比中概股通过IPO回归A股更直接、更高效,虽然可能也要经过证监会进行相关审核,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或程序,会被尽量简化,在无形中减轻了通过CDR进入A股市场的阻力或障碍,上市的成本也会节约不少。这一点从《办法》可窥一斑:

  要求公司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内实控人未变更、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董监高近期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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