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19-10-23 15:01:38 举报
日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武汉住房公积金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武汉住房公积金又添新功能,并于2019年10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
以下是政策相关解读
一起来看看吧
提取对象
政策规定:
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政策解读:
提取政策均未突破代际提取,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故暂定提取对象还是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
提取额度和频次
政策规定:
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提取,在《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
政策解读: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当原不动产的附加设施,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参照不动产类提取,即提取其实际建设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部分;凭不动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36个月,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也规定为36个月,保持政策的一致性,且武汉加装一台电梯每户实际分摊出资额一般在6万元左右,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在36个月内能够一次性提取所出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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