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16-08-16 15:16:01 举报
青岛海尔旗下公司协议垄断 处以 1,200 余万元罚款 南方财富网小编为您提供
8月15日晚间,青岛海尔(600690.SH)发布公告称,近日,本公司子公司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上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520160009 号)。根据决定书,上海市物价局认为前述公司对上海区域的经销商采取限定终端零售最低价格的管控措施构成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上海市物价局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前述公司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处以共计 1,200 余万元的罚款。前述公司尊重并执行该项决定。
《号外财经》查阅2016年8月12日《上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三家公司)》发现,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7月13日被上海市物价局在价格及相关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上海物价局查明,上述三家分公司由海尔出资,在上海地区分渠道及产品线以各自名义与下游经销商、零售商签订经销合同。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对经销商采取了限定终端零售最低价格的管控措施,涉嫌存在与上海地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事实:通过各种协议形式限定了经销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涉及超市及专卖店渠道的冰箱、空调、吸油烟机等商品;通过发布限价表、通报“乱价”行为、处罚“乱价”经销商等多种手段实施了上述价格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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