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19-04-12 16:21:06 举报
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小编和你一起了解
信用管家摘要:江西省印发了《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调剂、设区市统收统支、设区市和县(市、区)分级经办,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
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印发了《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调剂、设区市统收统支、设区市和县(市、区)分级经办,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等。
具体的《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行工伤保险基金设区市统收统支。
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基金设区市统一核算、使用和管理。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审计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所有工伤保险结余基金统一缴至设区市财政专户,同时撤销县(市、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保留县(市、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2019年工伤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的县(市、区)由设区市工伤保险基金(含风险储备金)结余一次性弥补。
2020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征缴部门征缴的工伤保险费收入(含补缴收入)缴至设区市财政专户。
2020年1月1日起,设区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建账并进行相关财务核算,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单独建账核算。
(二)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金制度。
省级统筹调剂金主要用于调剂解决设区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缺口和特别重大事故补助。每年由各设区市按照当年实际征缴工伤保险费的3%提取,上解省级财政专户管理。《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设区市不再提取风险储备金或调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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