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20-04-27 15:33:17 举报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各地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报流程差不多,以青岛市为例:
1、因大病“特殊救助”是在医保和新农合大病救助之后进行的,农村居民应在每年4月到当地新农合大病救助之后,城镇职工、居民应在满医疗年度之后,由家庭成员携带相关材料向患者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居委会提出大病医疗“特殊救助”申请;
2、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居委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资格审查。组织对申请人的房产、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进行审查(参照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执行),在此基础上,经评议、公示(公示期为5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市民政部门;
3、区、市民政、财政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逐一进行审核,提出拟救助意见,在每年10月上旬,将9月30日前“特殊救助”情况进行汇总报市民政部门;
4、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区、市“特殊救助”人员和救助数额;
5、每年11月上旬,由市财政部门将市级财政“特殊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区、市财政部门,各区、市在11月底前将“特殊救助”资金发放给救助对象。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所需材料
申请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所申报,并提供以下所需资料:
(1)住院证明复印件。
(2)病历首页复印件。
(3)诊断证明复印件。
(4)出院证明复印件。
(5)医院总结算单复印件(花费总金额)。
(6)住院医保或农合基本报销、大病医疗费二次报销、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险后的原始凭证。
(7)个人申请。
(8)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9)个人农村信用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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