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20-12-21 14:30:54 举报
近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改革后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对退市指标做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同时简化退市流程,强化风险警示,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力图通过疏通退市通道使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系统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退市新规补监管弊端
成熟的资本市场必须具备完善的退市制度。
中国自2001年确立有效的退市制度以来,A股上市公司退市数量为124家,平均每年仅6.2家公司退市。今年至今共退市15家,为历年最多,退市率也仅为0.4%。
从退市原因来看,被动退市仍是国内企业退出市场的主要原因,其中21家公司因连续四年亏损被予退市,50家公司因其它不符合挂牌的情形遭到退市处理。
对比2007-2018年伦交所和纳斯达克的退市公司数量累计值均超过2500家,退市率分别达到9.5%、7.6%,同期上交所和深交所退市率仅为0.3%和0.1%,现阶段中国退市规模仍较低,退市制度不够畅通。
这一点在风险警示制度的实践上也有所体现。
自1998年正式实施至今,A股上市公司共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及其他风险警示(ST)共1013起,同期撤销705起。
为保壳,被ST公司纷纷采用盈余管理的手段避免最终被退市,旨在警示退市风险的ST制度,客观上却成为帮助上市公司免于退市的一道缓冲屏障。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已陷入“只进不出”的难局。因此,要清退低质量上市企业、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必须从退市制度入手进行改革。
从退市制度的改革历史看,此次退市新规可以与2012年的退市制度改革,并列为中国退市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重要节点。
中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与之相对应的,2012年以前中国退市制度处于逐步建立和初步发展状态,退市标准以财务指标“净利润”为主。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单一的退市标准带来的内幕交易、壳资源炒作等问题逐渐显现,A股陷入“退市难”的困境。
2012年上交所和深交所相继大力改革退市制度,最主要的改变体现在退市指标方面:
增加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并提高标准,“净资产为负”和“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任何一项达到一年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年暂停上市,三年终止上市。
新增市场交易指标,通过“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收盘价”进行判定。自此,中国退市标准开始由单一的财务指标向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并在之后的2014年和2018年又分别进行两次改革,最终建立起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
同时,逐渐完善退市程序,设立风险警示板,使退市标准和程序都趋于全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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