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算连续吗?社保补缴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淘股票2019-11-28 15:19:20 举报

1、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2、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 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三、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社保补缴算连续吗?如果社保有一定时间的断交,如果不是特别必要,其实无须补缴,社保的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一般情况下,需要补缴的一般为之前在企业工作但并未进行社保办理的人员,因为目前的工龄其实是按照社保的缴纳年限来计算的,如果缴纳年限与实际的工龄不符,可以补缴以达到和实际工龄相同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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