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淘股票2020-05-11 15:33:35 举报

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规定

1、参保时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3、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补缴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4、个人账户: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是什么?补缴养老保险细则又是怎么样的?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三大要点

一、无户籍地限制;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没有在户籍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在一个地区缴纳满10年的,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养老金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缴费10年限额是底线;

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并且没有在养老关系所在地缴费年限满10年的,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养老保险参保地,然后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手续,并且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不同参保地均不满10年的转移回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并且在每一个参保地累计的缴费年限都是不满10年的,那么需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全部转到户籍所在地,然后再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户籍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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