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20-06-28 16:33:48 举报
6月10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一则关于调整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通告显示:
根据南宁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9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设定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658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99元,合计为5198元。
另外,根据南宁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设定2020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为进一步落实为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有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通知》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示时间共计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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