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股票2020-07-03 16:16:42 举报
北京失业保险金上调 每档增加110元
北京市人社局3日发布通告称,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11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告,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为: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816元发放。
通告明确,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1542元调整到1652元。在2020年7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通告要求,各区、街道(乡镇)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宣传、核定工作,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给失业人员。
通知明确,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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